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院发〔2023〕党委5号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化落实“强基增效”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校党委发〔2023〕43号)要求,结合实际,学院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激励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近年来,在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一融双高”、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抗击疫情斗争等学校、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
(1)教育党员有力。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突出政治功能,党员教育扎实有效,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力战斗力凝聚力强。
(2)管理党员有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党籍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扎实有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3)监督党员有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规守纪及时到位。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和解决问题。
(4)组织师生有力。教师党支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开展工作成效显著;学生党支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5)宣传师生有力。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及时到位,注重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师生身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在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中成效显著。
(6)凝聚师生有力。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有机融入教师教学科研、学生学习生活,关心了解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7)服务师生有力。常态化了解师生困难诉求、倾听师生意见建议,做好联系、服务师生工作,形成了师生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帮扶机制。
(二)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1.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
3.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履职尽责、服务师生中持之以恒作出贡献,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抗击疫情斗争中表现突出。
4.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5.优秀教师共产党员应在教学、科研、育人等方面表现突出;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应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道德品行优良、成绩优异。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1.具备优秀共产党员条件且具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政治立场坚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热爱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能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和业务知识,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和党建研究能力,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为师生办实事作为重要内容,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师生获得感、幸福感。
4.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党务工作者包括中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组织员,支部书记、委员等。
三、推荐程序及评选办法
1. 本次表彰采取自下而上推荐和党委提名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共评选6个先进基层党组织,24名优秀共产党员(教工8名,学生16名),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2.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在全院范围内推荐6个先进基层党组织、8名优秀共产党员(教工)、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学生党支部同时按照评选推荐名额推荐表(见附件)推荐本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3.根据各党支部推荐名单,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学院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拟表彰名单,除择优推荐学校“七一”表彰外,召开学院“七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4.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要考虑党员的代表性,并向教学科研工作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一线党务工作人员和党支部书记倾斜。
5.预备党员不得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不交叉推荐。
四、工作要求
请各党支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尽快组织党员进行评选推荐,于5月26日前将推荐名单发送至xuelanghua@lzu.edu.cn。逾期不报者,按自动放弃对待。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发挥领导把关作用,严格按照党内相关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察了解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要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树立学先进、追先进、争先进意识,营造向先进学习、向榜样看齐的浓厚氛围,为加快推进学院“双一流”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抄送:党委组织部
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党委 2023年5月23日印发
附件: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名额推荐表
序号 |
党支部 |
名额 |
1 |
动物学与生物医学系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1 |
2 |
动物学与生物医学系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2 |
3 |
动物学与生物医学系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
1 |
4 |
植物学与细胞生物学系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3 |
5 |
植物学与细胞生物学系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1 |
6 |
植物学与细胞生物学系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
1 |
7 |
植物学与细胞生物学系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
2 |
8 |
植物学与细胞生物学系研究生第五党支部 |
2 |
9 |
植物学与细胞生物学系研究生第六党支部 |
1 |
10 |
植物学与细胞生物学系研究生第七党支部 |
1 |
11 |
2019级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
1 |
12 |
2019级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13 |
2020级本科生党支部 |
— |
14 |
2021级本科生党支部 |
— |
15 |
2022级本科生党支部 |
— |
合计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