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校区管委会,医学部,各学院、研究院,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学校研究,定于2022年6月启动高等教育管理研究职称评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聘限额
根据学校设岗原则,结合管理队伍发展情况,本年度下达正高级职称名额2个,副高级职称名额6个,中级、初级不设评聘限额。
二、申请范围
本次职称评聘包括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申请范围为在职在岗且2022年12月31日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党政管理人员,包括管理岗位聘用制a岗人员。
经学校同意派出在规定期限内赴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或有关部门学习、培训、挂职、借调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本次职称评聘。
三、申请条件及工作程序
按照《兰州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研究职称评聘办法(2021年修订》(校人〔2021〕38号)《兰州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研究职称评聘工作实施细则》(校人〔2021〕39号)执行。
四、任职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
本次评聘工作中涉及任职年限、业绩成果的计算日期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推荐人选要立足本职工作,注重工作实绩和贡献,体现与岗位工作相关的研究能力和水平,择优推荐。申请者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职称评聘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干扰评聘工作者将严肃查处。
(二)各单位要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关,在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环节,各单位基层党支部须对申请者日常思想政治表现做出具体鉴定意见,鉴定意见要有事例、有举证,突出个性特征,既有肯定方面,也有提升要求,避免千篇一律。各中层党组织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
(三)申请者请于6月20日前登录兰州大学“信息服务门户”进入“兰州大学个人工作台”(登录账号:个人邮箱前缀,登录密码:个人邮箱密码),在“快速导航”中的“人力资源系统”栏目进入“职称评聘-个人申报列表”相应子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业绩成果佐证材料等,完成在线申请,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四)各单位按照操作流程审核申请者基本条件和业绩成果,并于7月5日之前在系统上完成审核、上报工作,7月11日之前将由系统生成的单位推荐人选汇总表、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以及评议推荐工作报告(包括工作程序、推荐人选、公示展览情况等)等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培养发展办公室(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230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苏有丽 陈稳兴
联系电话:8912103 89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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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章)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