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学院2013年上半年研究生答辩、学位申请事宜通知(三)-凯发k8娱乐

日期: 2013-05-21 阅读: 来源:

一、答辩时间

    所有答辩请于5月31日前完成并上交所有答辩材料。

二、送审

    博士:至少送三份外单位专家。要求评阅专家所在单位必须有相应专业博士点,评阅专家必须是教授、博士生导师。

    硕士:要求送审两份。至少送一份外单位专家。要求评阅专家所在单位必须有相应专业硕士点,评阅专家必须是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以上。硕士如没有成果,需做匿名送审,至少送两份外单位专家。

三、答辩

    1、所有研究生答辩前,必须到院研工组审核学位申请书和答辩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答辩无效。

    2、所有研究生答辩前,必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并由答辩秘书发布答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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