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3〕34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制定《生命科学学院关于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体系科学、工作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保证优质生源师从优秀导师。在对学生平时的学习和科研能力进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二、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学院2014年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黎家
副组长:冯虎元 侯岁稳
成员:李星波 刘芳 杜国祯 胡建成
秘书:吕洁 王黎 张慧君
三、名额分配及说明
学校下达我院推免生名额为学术型57名,其中向外单位推荐名额为13名;专业学位6名。生命科学学院2010级毕业生人数为184人,其中两个国家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班共79人,专业班共105人。按照学校的分配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各班级学术型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班级 |
人数(人) |
推免名额 |
推免比例 |
|
校内 |
校外 |
||||
1 |
生物学基地班 |
43 |
18 |
5 |
53.49% |
2 |
生物技术基地班 |
37 |
15 |
5 |
54.05% |
3 |
生物科学班 |
47 |
5 |
1 |
12.77% |
4 |
生物技术班 |
35 |
4 |
1 |
14.28% |
5 |
生态学班 |
22 |
2 |
1 |
13.64% |
|
合计 |
184 |
57 |
30.98% |
6个专业学位推免名额不分配到班级,由学生提交申请后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选拔。
为选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创新人才,学校单列30个推免生名额(不占学院名额)。这部分推免生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学生需提出申请并由本院3名以上为该生授过课的教授或副教授联名推荐,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面试后确定。学院根据学生有关材料和教授推荐信情况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后推荐学校。
四、推荐原则与要求
1.被推荐的学生应是我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科研上发展潜力较大的201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成绩排名优先”的原则,以推免生名额的120%进行三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排名,然后按照三年平均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拔推荐,名额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依次递补。
2.推免生的推荐向重点学科、特殊人才及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倾斜。
3.生态学专业学生须推荐到生态学相关专业,鼓励其他专业学生联系生态学专业导师。
4.被推荐的学生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即国家英语四级等级考试(cet4)成绩为425分以上(含425分)。
5.学习期间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校级处分的学生不能参加免试研究生推荐。
6.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获得校级和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在其他重要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及获得双学位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7.为推进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在同等条件下参加国际交流和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优先推荐。
8. 获得校内推免名额的同学可同时申请我校直博生。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直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校研字〔2013〕号)文件要求开展。
五、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学院将根据学校政策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订的推免生工作方案进行公示并报教务处备案。确定推免生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
2.申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创新人才推免名额的学生于9月18日下午5:00前将材料报送学院,教务处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的材料。学校将组织答辩遴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创新人才推免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个人书面申请;学生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学院公章);曾给学生本人授课的3名以上(含3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兰州大学创新人才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须有学生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对于跨院申请的学生须有接收学院主管领导的意见和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用以证明自己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材料,如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复印件等。
3.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必须明确个人推荐校内或推荐校外并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放弃推免的同学需在本方案公布即日起提交本人签字的放弃声明。
4.被推荐的学生须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上报相关材料,包括:被推荐学生的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于9月30日前交到学院办公室。
5.推荐到外单位的推免生资格证明由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统一出具。获得向外单位推荐名额的学生,须向学院提交对方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或者拟录取通知书,如果10月8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则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6.获得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参加各招生学院统一组织的复试、体检,复试、体检合格者才能被正式录取。学校要求各学院将推免生的推荐工作和接收工作结合起来,同时进行。
六、其他
1.学校为内推的优秀学术型推免生提供一次性奖学金。推免生为基地班成绩排名前20%、普通班成绩排名前5%,在其录取当年入学的,由学校提供3000元奖学金;推免生为国家基地班成绩排名前20%至前40%者、普通班成绩排名前5%至前10%者,在其录取当年入学的,由学校提供1500元奖学金。
2.凡被确定录取为推免生者,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不得参加毕业就业,否则将不予办理调档等手续,并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若未能取得学士学位或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学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2014年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二○一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