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四级考试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3. 2012届缓授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4.已取得cet4合格证书或cet4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允许再报考一次cet4。
(二)六级考试
1.已取得cet4合格证书或cet4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的在校生;
2.已取得cet6合格证书或cet6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允许再报考一次cet6。
因故无法参加考试者,需在考试日之前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无故不参加考试或未履行备案手续者,取消下次的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