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8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工作的通知-凯发k8娱乐

日期: 2018-03-07 阅读: 来源:

学院各位研究生导师:

    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14〕42号)、《兰州大学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校研〔2015〕17号)文件的要求,现启动2018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3月14日前导师设立助研岗位,填写附件材料1、2、3,并填写助研津贴经费转账单,将所有纸质材料于3月14日下午五点前报送至学院赵国强老师处;

    (二)3月16日前,学院审定导师设立助研岗位的情况,经科研处审核通过的助研津贴经费转账单统一报财务处,汇总材料(附件1、2、3)报党委研工部;

    (三)3月30日前,由党委研工部协调财务处进行转账;

    (四)4月上旬,完成助研津贴启动名单审核以及3月份助研津贴补发、4月助研津贴发放工作,其余月份的助研津贴于每月下旬25日完成发放。

    二、经费划转说明

    (一)本次划转的助研津贴经费涵盖时段:2018年3月-2018年8月,具体配套月份由导师个人决定。毕业年级研究生的助研津贴学校按照实际在籍月份配套,即2018年3月-7月,毕业班研究生8月份助研津贴按照导师配套情况进行发放。

    (二)需要划转的经费项目:助研津贴中导师承担的部分。

    (三)助研津贴的资助对象、条件按《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及《兰州大学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所有报送材料均需数据准确、签字齐备,并以导师为单位进行报送,各导师请指定一名学生负责人负责材料上交及经费转账工作。3月14日下午五点前将纸质版报送学院学工组,同时发送汇总表(附件1、2、3)电子版至shmydb@lzu.edu.cn。

    (二)助研津贴导师配套经费划转以及材料报送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学院视为该导师在本时段内不为其指导的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不再进行补报工作。

    (三)助研津贴经费的管理与发放遵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第五章相应条款执行。

特此通知。

院学工组

2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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