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位研究生导师:
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14〕42号)、《兰州大学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校研〔2015〕17号)文件的要求,现启动2018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9月13日前导师设立助研岗位,填写附件材料1、2、3,并填写助研津贴经费转账单,将所有纸质材料于9月13日下午五点前报送至学院赵国强老师处;
(二)9月18日至10月9日,由党委研工部协调财务处进行转账;
(三)10月下旬,完成助研津贴发放名单审核以及9月、10月助研津贴发放工作,其余月份的助研津贴于每月下旬完成发放。
二、经费划转说明
(一)本次划转的助研津贴经费涵盖时段:2018年9月-2019年2月,具体配套月份由导师个人决定。提前毕业研究生的助研津贴学校按照实际在籍月份配套,即2018年9月-12月。
(二)需要划转的经费项目:包括助研津贴中导师承担的部分和学校不配套部分的全额助研津贴。
(三)助研津贴的资助对象、条件按《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及《兰州大学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所有报送材料均需数据准确、签字齐备,并以导师为单位进行报送,各导师请指定一名学生负责人负责材料上交及经费转账工作。9月13日下午五点前将纸质版报送学院学工组,同时发送汇总表(附件1、2、3)电子版至shmydb@lzu.edu.cn。
(二)所有助研津贴报送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研工部。逾期学校视为该导师在本时段内不为其指导的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学校不再受理补报工作。
(三)助研津贴经费的管理与发放遵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第五章相应条款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 (表格) |
附件2: |
附件3: |
201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