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
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14〕42号)、《兰州大学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校研〔2015〕17号)文件的要求,现启动2019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3月10日前,导师设立助研岗位,报送学院,并填写助研津贴经费转账单。学院审核后报党委研工部;
(二)3月30日前,由党委研工部协调财务处进行转账;
(三)4月上旬,完成助研津贴启动名单审核以及3月份助研津贴补发、4月助研津贴发放工作,其余月份的助研津贴于每月下旬25日完成发放。
二、经费划转说明
(一)本次划转的助研津贴经费涵盖时段:2019年3月-2019年8月,具体配套月份由导师个人决定,并请按照实际配套额度进行划转。毕业年级研究生的助研津贴学校按照实际在籍月份配套,即2019年3月-7月,毕业班研究生8月份助研津贴按照导师配套情况进行发放。
(二)助研津贴的资助对象、条件按《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及《兰州大学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所有报送材料均需导师签字,并统一报送。纸质版(附件1、2、3、4)报送天演楼239,同时发送汇总表(附件1、2、3)电子版至shmydb@lzu.edu.cn。
(二)所有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未报的视为该导师不为其指导的研究生启发该学期助研津贴,延后报送的按照实际报送月份开始启动发放工作(要求导师账户余额充足),并不再进行补发工作。
(三)助研津贴经费的管理与发放遵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第五章相应条款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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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组
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