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
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14〕42号)、《兰州大学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校研〔2015〕17号)文件的要求,现启动2019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9月10日前,导师设立助研岗位,报送学院,并填写助研津贴经费转账单,学院审核后报党委研工部;
(二)9月18日至10月9日,由党委研工部协调财务处进行转账;
(三)10月下旬,完成助研津贴启动名单审核以及9月、10月助研津贴发放工作,其余月份的助研津贴于每月下旬完成发放。
二、经费划转说明
(一)本次划转的助研津贴经费涵盖时段:2019年9月-2020年2月,具体配套月份由导师个人决定。提前毕业研究生的助研津贴学校按照实际在籍月份配套,即2019年9月-12月。
(二)导师划转经费需按照实际配套的金额进行,不得超额或是不足。
(三)助研津贴的资助对象、条件按《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及《兰州大学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所有报送材料均需导师签字,并统一报送。纸质版(附件1、2、3、4)报送天演楼239室,同时发送汇总表(附件1、2、3)电子版至shmydb@lzu.edu.cn。
(二)所有材料需在9月10日前报送。逾期未报的视为该导师在本时段内不为其指导的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不再受理补报工作。之后因学籍异动等原因临时启动助研津贴的,15日之前报送的当月启发,15日之后报送的次月启发。
(三)助研津贴经费的管理与发放遵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第五章相应条款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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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学工组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