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2012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宝基字[2012]1号)、学校(校人字〔2012〕92号)要求,现将我校研究生宝钢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公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立志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
2.2010级、2011级全日制非在职在读研究生。
3.牢固掌握理论知识,学风良好,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并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
4.本学年已申请并获得其他社会奖学金的研究生均不在申请范围之内,欠费研究生(不包括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经学校审查合格者)原则上不能参评。
- 名额分配
全校共评选3名研究生,每院可推荐1名博士生或硕士生参加评选。
- 评审程序和要求
请申报的同学于9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表及科研成果的复印件)报院研工组赵国强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
附件: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2.兰州大学宝钢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