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点: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生命科学学院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定原则
严格依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兰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和《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14〕4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和《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结合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对2018级优秀生源的相关奖助规定,制定学院评定工作方案,严格遵循“奖励优秀、强化责任、分层管理、动态调整”的指导原则,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组成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委员,各学科点点长、研究生工作组成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的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制订本单位奖助评定细则,具体负责本单位奖助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生命学院2018年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刘 芳 黎 家
委员:朱珊珊 侯岁稳 赵长明 杜国桢 苟小平 陈 强
王建林 张胜祥 武 一 李祥锴 欧 洋 赵国强 王 雯
杜 清
三、评定项目及指标名额
1.评定项目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
2.学院获得各项奖学金指标名额:
国家奖学金:2018年,学校下拨我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0个,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7个,全部参与指标核算。
学业奖学金:学校按照比例向学院下拨年级总金额,学院结合各学科点的学生规模、招生情况、培养情况等因素,将名额按年级分配至学科点,由学科点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分配,进一步细化学业奖学金评定名额。
社会类奖学金包括:刘冰奖学金。
3.学院名额分配
学院完全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规定和各项指标比例结合各学科点具体情况向学科点分配各项奖学金名额,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下发各学科点。
五、评定程序及进度
1.9月28日前,学院将学校及学院的相关制度规定及评定方案统一向全院师生公布。
2.9月28日—10月9日,各学科点根据学院分配的奖学金总名额和金额,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奖学金具体指标,组织开展评审。
3.10月10日,各学科点将初步评定结果(附件1)报送学院研工组(天演楼239办公室),研工组汇总公示。
4.10月15日前,学院学工组通知获得国家奖学金和社会类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审核,通知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学生在研究生思政系统提交申请信息并审核、汇总。
5.10月16日,学院向学校上报各类材料。
六、附件
1.生命科学学院2017年研究生奖学金初评结果统计表
2.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http://xxb.lzu.edu.cn/lzupage/2018/09/13/n20180913185400.html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http://ygb.lzu.edu.cn/lzupage/2017/07/26/n20170726113303.html
4.《兰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5.《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http://ygb.lzu.edu.cn/lzupage/2017/07/26/n20170726112953.html
6.兰州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刘冰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7.优秀生源奖励政策摘编(2018年)
8.《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9.《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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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